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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政策文件解读

时间:2023-07-15 来源:全南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作者:全南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指导意见,充分衔接《赣州市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及《2022年赣州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等。


(一)关于目标定位。围绕承接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资源辐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延伸承载地,提出到2025年完成四个发展目标。一是实现数字经济发展成为GDP新的增长级,数字经济规模占全县GDP比重达到45%左右(与省、市45%一致),规上企业突破50家(全市1000家,平均各县约50家)。二是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延伸承载地,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分工体系,引进5个以上创新力强、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延链、补链、强链“5020”产业项目。三是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实施5G网络覆盖提升工程,实现乡(镇)全面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工业园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四是数字治理成效显著,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和城市大脑数据中心,打造有鲜明全南特色的智慧城市新模式。


(二)关于重点任务。对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八大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新”目标,明确了五个重点任务。一是构筑数字产业化新高地,打造“两个百亿”产业集群,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根据重点领域招引一批数字名企,完善园区配套服务,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二是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围绕数字赋能,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三是打造城市数字治理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消费升级。四是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字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五是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围绕科技创新赋能,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


(三)关于政策措施。根据省、市数字经济有关规划及现有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上,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了8条相关政策措施。一是产业发展方面,聚焦数字产业赛道,鼓励申报建设数字经济集聚区,对获评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的,给予100万元创建补助资金;聚力支持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对年度营收达标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和50万元的梯度奖励;对服务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的达标数字经济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二是试点示范方面,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获国家级、省级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示范标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元、10万元奖励;获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示范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鼓励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建设,对列入省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发展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资金奖补。三是金融支持方面,发挥信贷平台作用,培育数字经济上市企业。四是强化人才方面,提出“以才奖才”政策,赋予数字经济企业自主举荐人才名额,并将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培训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计划给予资金保障;五是土地保障方面,优先保障省级、市级重点数字经济项目用地。


(四)关于组织保障。从工作机制、考核督导、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四项具体举措。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包括强化领导小组职能、设立工作机构、夯实服务支撑等。二是考核督导方面。探索建立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并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三是要素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及产品应用,常态化开展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行动。四是营造氛围方面。积极参加上级举办数字经济相关活动,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管产业就要管数字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