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正在深度融合。
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增速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占GDP比重超39%。截至2022年12月,我国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总市值为10.3万亿元。截至2022年年底,全球市值最高的30家互联网企业中,我国有11家企业上榜,仅次于美国的16家。
数字平台正在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数字平台广泛覆盖购物、办公、医疗、视频等行业。2022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44万亿元,其中线上零售额近13.8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近12万亿元,电子商务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模式。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线上办公用户规模达5.4亿,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亿,短视频用户超过10亿,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达4.2亿。连接企业的数字化平台也在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转型升级,形成一系列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截至2022年年底,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240个,全国重点平台工业设备连接数超过7900万台套。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可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为数字经济提供更丰富的应用场景。数字经济以数据作为关键要素,每个人的经济活动都在提供数据。但成为生产要素的数据是经过采集、处理和分析的,用于某种生产和服务目的的数据,是对海量数据进行的分布式数据挖掘。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参与生产和流通,对其他要素具有乘数作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加速发展,使得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凸显。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渗透到实体经济生产流通的全过程,产生实体经济所需要的信息和知识,对资源进行优化和重组。“数据+算法+算力”与实体经济生产活动深度融合,形成数字生产力。数据能够把不同生产要素进行连接,从而产生倍增效果,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渗透到实体经济全过程,以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双轮驱动对实体经济进行改造。从流通环节的融合深入到技术研发环节、生产制造环节和数字生态环节,重点推进前端、中端和末端的融合,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在技术研发环节、生产环节和生态环境多方面的深度融合,使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深入实体经济全过程。
要在技术层面实现数字技术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在融合中不断发展的各种数字技术通过创新过程组合形成“数据+算法+算力”的集成创新能力,使实体经济的生产工具由工业技术转变为信息技术与智能技术,劳动者的生产载体由生产车间转变为信息互联网、智能互联网平台;使实体经济以大数据技术为动力与枢纽系统,以计算技术为计算存储系统,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决策分析系统,以区块链技术为数字化信息系统。
数据要成为高质量发展引擎的核心,必须参与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升级,这是新型工业化最核心的内涵。对于平台企业,数据应在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组合中成为核心竞争力。对于实体企业,数据已充分成为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组合的力量。对于数据企业,现在的核心是要找到数据与企业外部生产要素组合的方式。
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关键是数据的产权安排和保护。要加强原始数据所有权与衍生数据所有权的权利界定与保护、平台企业和数据企业的产权保护。此外,公共数据要提供公共服务,避免数据孤岛现象发生。政府还应从产权保护、隐私权保护、规则和秩序、制度环境等方面提供保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