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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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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下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确立了“消费返利积分”机制,是一部全国实施之方案。以《电子商务法》为指南,结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新模式发展和落地,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2024年5月28日,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发布了“关于《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后,得到全国范围内多家科研院所、交易所、企事业单位及众多专家的大力支持。

    根据《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我方牵头申报的《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经中经联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标准计划编号为:EJCCC-2024065。同时拟联合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华版数字版权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制定。

    《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有助于通过标准提升我国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此类企业运营环境和技术安全等硬件条件,提高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技术性安全性标准,尽快同国际标准接轨,并尽快打开国际市场。经必要性、可行性和程序审核,符合标准制订前期预研的要求。

    为使《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保证标准的专业性、实用性,经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批准,牵头研制编写《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为切实做好此团体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编制与宣贯推广应用单位。参与标准制定将有利于企业诸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并有可能获得所在省市或科技园区等地方性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资金奖励。参编单位可以在标准起草单位中署名,扩大行业影响力,提升行业知名度,同时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者检验的重要依据。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更易获得合作方认可,符合有关国家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可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具体事项通知与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标准起草工作组           IAIT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

起草单位申报须知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纲要。以助力产业发展、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为工作方向,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及数据价值交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企业合规经营、有较强的风控管理制度、在行业和区域中排名前列,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消费积分管理机制,确保积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无重大投资者纠纷、产品质量、失信警示等不良信息。

3.起草人应根据企业实践经验,从全局出发,结合当前社会形势,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中列入企业名称,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

2.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权利。

3.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4.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按时参加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6.能够共享本单位在产业发展、风控管理、技术安全领域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如参与起草单位掌握成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应积极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7.对《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8.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9.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企业。

 

三、名额限制

担任起草单位的名额,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具体名额按以下方式平衡:全国具有代表性企业40-50家,行业龙头企业、交易所10-15家,商会协会5-8家,专业性研究机构3-5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3-5家。

 

四、参与原则

共同参与制定《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对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适当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借标准宣贯活动为资助企业提供媒体宣传、管理咨询等服务作为回报。

 

五、上报要求

同意作为《数字交易消费积分平台运营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请填写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确认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标准起草工作组。